大连市统计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制度
2020-09-09 16:29:53 来源:华体会app最新版APP_华体会app最新下载_官网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监督统计行政检查裁量权的行使,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辽宁省人民立博体育app官网 令第25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市统计行政检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统计行政检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统计行政检查裁量权,是指统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对检查对象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执行行政决定等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时进行综合判断,并作出决定的权限。
第四条 各区市县立博体育app官网 、各先导区统计部门可参照本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统计行政检查工作。
第五条 统计部门应当根据法定职责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行使行政检查权的机构名称、检查对象、检查的具体事项、检查的法律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可以进行联合行政检查机关名称等。
第六条 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可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谈话询问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统计行政检查应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
因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原因对具体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检查,不受上述方式限制。
第八条 统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行政检查,应当履行如下责任:
(一)依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检查;
(二)两名以上持有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应向检查对象出具证件和《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说明来意,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以及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结果,并由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四)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行政检查全过程进行记录,按照有关要求制作行政检查文书,行政检查文书应使用本机关统一流水号编码。形成行政检查卷宗成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
分 则: 统计行政检查
第九条 统计行政检查对象为: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第十条 统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计行政检查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主席令第15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立博体育app官网 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立博体育app官网 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
(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9年国家立博体育app官网 令第28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省级及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所属立博体育app官网 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县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者执法检查人员在所属立博体育app官网 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依据法定分工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二)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三)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第十二条 统计执法检查事项包括:
(一)地方各级人民立博体育app官网 、立博体育app官网 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及其负责人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情况;
(二)地方各级人民立博体育app官网 、立博体育app官网 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情况;
(三)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情况;
(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五)依法开展民间统计调查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附 则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检查文书样式参照《大连市立博体育app官网 执法检查规范(试行)》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